果黑备忘录
——《史蒂夫·乔布斯》读后感?
目录
事先声明,我对苹果绝对没有仇,我也绝对不是要抹黑乔布斯——本文只是对《史蒂夫·乔布斯》(官方传记,后简称《自传》)做的一份整理和补充;不过篇名《果黑备忘录》确实是为了引起果粉果黑们的注意,因为我在阅读中发现,该自传非常客观,对乔布斯赞责分明,而其中最让我意外的,是平日我们平时经常能听到的、被广大“果粉”所称颂的乔布斯“神迹”,在这本“官方唯一传记”中绝大多数被打了脸,可以说,作为一个果黑,如果你没有阅读过这本自传,那就是不合格的!我这篇文章提取了里面的大量重要内容,不用读那厚厚的自传,也可得其精华。
原归正传,我之所以想重新整理《自传》的内容,其实是想知道,“史蒂夫·乔布斯”这个人,到底是成功在哪?为了挖掘这个信息,我除了《自传》,还参考了国外的一些信息源,以英文维基百科为主,《自传》里面,尽管比较陈年的往事大多挖掘得比较信服,但是较新的事情(从iPod发布往后),有的就模棱两可了;不得不从别的信息渠道加以补充。(本文里,哪些内容出自《自传》(哪一页),哪些内容出自什么网站(具体网址),我都进行说明,尽可能保持客观,该批则批,该赞则赞)
篇头我先主观一下,给乔布斯、苹果做一个定性:
乔布斯
他精力旺盛,对在乎的事物拥有燃烧生命般的热情,同时他也拥有把一件事情坚持一辈子的那种专注,这种强烈的情感对旁人具有相当的感染力,他会认同具有同等热情和专注的人;但是他待人刻薄——对他来说的“正常”待人之道,在普通人看来实际上是“残酷无情”的;他极端自我中心,迫切希望把他的想法和标准灌输给你,这种强烈的控制欲经过长期修炼,使他领悟了驱使人、操纵人的有效手段,但这也成为了他惯用的激励工具和苹果公司极大的驱动力;他不属于技术型人才,更尊重灵感,不依赖科学管理工具,靠灵感进行决策。他酷爱电脑,只是由他主导设计的电脑,在市场上似乎大多失败为结果,但是他热爱音乐,完成了前无古人的半封闭式音乐一条龙服务体系——iTunes音乐商店。他的营销水平登峰造极,大量的“果粉”就是一个例证。
苹果公司
苹果是乔布斯“灵魂的具现化”,可以说是乔布斯的“另一个身体”。苹果顺风顺水的时候,在组织管理、产品设计、员工激励、市场营销方面,对乔布斯都存在着莫大的依赖;不过,苹果也承担了乔布斯的“中和剂”——乔布斯是极其偏“左”的,因此他的产品设计有时候是不现实的,而苹果在每一个时代都有这样一个偏“右”的人在“中和”乔布斯;乔布斯本人愿意妥协在优秀的人才面前,也是苹果公司在乔布斯时代重要的成功因素之一。
感想
为了解读苹果、乔布斯的成功路径,还原一个真像是必须的,乔布斯为什么成功,为什么失败,这些比乔布斯的“神迹”更加重要。
正篇相对有点罗嗦,为了提高可读性,部分内容我用横线划掉,但不代表没有意义,只是可选择性跳过阅读。
虽然本文的信息量不及《自传》,但本文提炼出了《自传》的核心信息,我相信,即便没读《自传》,只读了本文,收获也不会少多少。
自由?叛逆?真假难辨
节选一段乔布斯传记:
“1984”广告片
许多年轻人,尤其是反主流文化人士,认为计算机是奥威尔式政府和大企业用以消除人们个性的工具。但在20世纪70年代末,电脑也被视做能够释放个人能量的工具。这则广告恰恰抓住了后一种心态,将麦金塔电脑塑造成为个人自由而战的斗士——面对邪恶的大企业意欲统治世界并实行完全的精神控制,唯有苹果这家冷静、反叛、英勇的公司能够阻止它。
乔布斯喜欢这个创意。但他内心深处意识到,自己正日益摒弃黑客精神。有些人甚至指责乔布斯出卖了黑客精神。
……
现在,乔布斯要推出麦金塔电脑,他很清楚这一产品违背了黑客信条的许多原则。麦金塔电脑的价格过高,不设插槽,这样电脑爱好者就无法插入自己的扩展卡或在主板上添加自己期望的新功能。他甚至将麦金塔电脑设计成一个无法从外部进入的电脑,光是打开塑料外壳就需要用到特殊工具。麦金塔电脑是一个封闭和受控的系统,它更像是“老大哥”设计的东西,而非出自黑客之手。——P149~P151
*注:如无特别说明,则本文所有斜体文字皆出自《自传》
在较早的年代,如80年代,苹果高举大义,以“个人电脑自由思想的先驱者”的姿态笼络人心,但事实上,他却对用户施加了从内到外的全方面控制,用户根本毫无自由可言;即便现在,苹果的产品也依然是一个“封闭”和“受控”的系统,宁愿增加成本使用非规格螺丝,也不愿让你打开外壳,这正是乔布斯强烈的控制欲的表现。他曾经说:
“人们不知道想要什么, 直到你把它摆在他们面前。正因如此,我从不依靠市场研究。我们的任务是读懂还没落到纸面上的东西。”——P518
(People don’t know what they want until you show it to them. That’s why I never rely on market research. Our task is to read things that are not yet on the page)
你认为乔布斯会比你更了解你想要什么吗?不至于吧?我想他的意思是,他不“满足”消费者需求,他“创造”消费者需求:苹果会根据自己的价值观——实际上是乔布斯的价值观,“模拟”出消费者需求,并创造产品加以满足,然后将这个消费者需求灌输给你,并对你的使用体验进行高度的控制,以保持你的“需求”可以被“满足”。
高度封闭的系统环境,目的正是操纵用户体验,让用户按照苹果所期望的方式来使用产品。但是,苹果对外却不是这样说的:
“买苹果电脑的人就是有不同的思维方式。他们代表了这个世界的创新精神,他们要去改变世界。我们为这种人制造工具。”——P295
(I think you still have to think differently to buy an Apple computer, The people who buy them do think different. They are the creative spirits in this world, and they’re out to change the world. We make tools for those kinds of people.)
消费者刚才还是“不知道想要什么”的待宰羔羊,一转身就变成了“改变世界”的救世主了╮(╯▽╰)╭。我想他这是在给你灌输一个信息:“使用苹果电脑=改变世界”;买了苹果电脑,乔布斯就捧你为救世主,就认同你,于是,有些人就飘飘欲仙了,认为只要购买了苹果电脑,就具有了“改变世界”的力量。(笑)那些人是否具有改变世界的力量我不讨论,但他们的使用体验被牢牢控制在苹果手里,这点是确凿的。
Change the world.
乔布斯并不仅具有很强的控制欲,还有很强的控制能力,其中一个表现就是超高的说服力。但乔布斯的说服力并不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更多时候是强词夺理,但是又巧妙如同一条蛇,可以死死把你缠住;苹果和皮克斯员工将其称为“现实扭曲力场”,他最擅长的就是无中生有、扭曲事实。
苹果早期员工赫茨菲尔德曾经这样形容乔布斯的现实扭曲力场:
“现实扭曲力场是几种因素的混合物,其中包含了极富魅力的措辞风格、不屈的意志和让现实屈从于自己意图的热切渴望,”他说,“如果他的一个论点没能说服别人,他会娴熟地切换到另一个论点。有时候,他会突然把你的观点占为己有,甚至都不承认自己曾有过不同的想法,这会让你猝不及防。”——P107
而沃尔特·艾萨克森——乔布斯自传的作者,他是这样形容 “现实扭曲力场”的:
在某种程度上,称之为现实扭曲力场只是换了种好听的说法来描述乔布斯喜欢说谎的特性。但事实上,它是一种更复杂的掩饰行为。乔布斯会断言一些事情——可能是世界历史上的一个事件,或者是叙述一场会议上某人提出了一个观点——而完全不考虑事实是什么。
……
很多人都会扭曲现实。当乔布斯这么做的时候,通常都是一种策略,为了实现某个目的。——P107
而且,长时间共事过的人都知道他经常前言搭不着后语,自相矛盾:
一个周五,苹果和微软团队共进晚餐,乔布斯问盖茨,施乐之星卖了多少。盖茨回答说600台。第二天,乔布斯全然忘了盖茨刚刚告诉大家施乐之星售出了 600台,当着盖茨和整个团队的面,说施乐之星卖了300台。“这时,他的团队成员们开始看着我,好像在说,‘你要不要告诉乔布斯他在瞎扯淡? ’”盖茨回忆,“我没蹚那浑水。”——P163
我想,对乔布斯来说,言语并非是用来传递真像和想法,而是用来控制他人的:
他有着不可思议的阅人能力,可以看出他人心理上的优势、弱点以及不安全感。他能在别人毫无防备的情况下,直击对方心灵最深处。他凭直觉就能看出一个人是在说谎还是真的知道一些事情。这让他成为了哄骟、安抚、劝说、奉承、威胁他人的大师。“他就是有这种神奇的力量,能准确地知道你的弱点是什么,怎样能让你觉得自己很渺小,怎样能让你畏缩,”霍夫曼说,“这是那些极富魅力、知道如何操纵别人的入身上的共同特质。你知道他能摧毁你,这就让你感觉自己变弱了,你渴望得到他的认可,然后他就可以把你推上神坛并彻底拥有你。”——P110
我想很多人还记得那个广告词:“再一次,改变一切”,对苹果来说,营销的作用似乎已经超越了产品本身,时至今日,还有无数人相信,我们现在用图形界面、鼠标、触摸屏手机,甚至家用电脑,全都是苹果/乔布斯的功劳——没有他,我们还在用MSDOS,还在用Nokia 3210,或者干脆没电脑可用——而现实是,大部分人不愿意花太多时间来求证他说的是正确还是错误。
不过,他也有一个谎言是我们可以轻易破除的——iPhone4S刚发布的时候,那广告里有一句台词:“世界上第一部双模手机”;国内数量庞大的双模山寨机笑而不语,这也真不是很高明的广告策划。不过这事放在美国,兴许还真有很多人信……
乔布斯曾经自称不在乎钱,那为何要向苹果公司索取大量期权?那些期权因为某些原因一文不值的时候,他宁可违法操作,也要重新再获取一批高价期权,这不打脸么?
自传中已经太多次描述过乔布斯扭曲事实的行为,数不胜数,举不胜举,就不再举了。
改变过世界的个人、组织,有很多很多,苹果只是其中一个,只不过是最招摇的那个。
不过,对苹果来说,乔布斯也很经常地把他的现实扭曲力场用作“激励”工具,就好像精神层面上的打鸡血。
陷入史蒂夫的扭曲力场中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但也正是这种力场让他可以真正地改变现实。
……
你完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因为你并没有意识到它是不可能完成的。——P107~P108
当这种“蛊惑”人的工具被用在了激励上,就可以大大提高你的工作效率,因此苹果的工作效率一直是很惊人的。
不过,这完全是用生命在工作啊……麦金塔团队在1983年底赶工麦金塔的时候,人人工作到晚上11点以后,于是有人设计了一件T恤,上书:“一周工作90小时且乐在其中”;设计出流畅的窗口层叠的比尔·阿特金森也曾经因劳累出了车祸(无大碍)。[i]
90 hours a week and loving it!
就现在而言,乔布斯的“现实扭曲力场”已经让世界上很多毫无防备的人深陷其中,比如,很多人认为苹果发明了图形界面,而微软剽窃了他。确实,发展到后来,微软对苹果的图形界面多有模仿,苹果授权微软使用其图形界面也确有其事,但事情最初并不是这样的,图形界面最早的发明者不是微软,也不是苹果,而是施乐PARC。1979年,苹果参加了施乐的一次风险投资,答应注资100万,条件是参观施乐所拥有的最新研究成果。苹果一群人相当兴奋:
当特斯勒真正开始展示全部的成果时,苹果的一群人都惊呆了。阿特金森盯着屏幕检査每一个像素,他靠得如此之近,以至于特斯勒都能感觉到他呼出来的气吹到自己脖子上。乔布斯跳了起来,兴奋地挥舞着胳膊。“他跳来跳去的,我都不知道他有没有看清楚整个演示,但事实证明他是看到了的,因为他不停问问题,”特斯勒说,“我每展示一部分,他都会发出惊叹。”乔布斯反复说自己不敢相信施乐还没有把这项技术商业化。“你们就坐在一座金矿上啊,”他叫道,“我真不敢相信施乐竟然没有好好利用这项技术。”
Smalltalk的演示展现了三项惊人的成果。包括电脑之间如何实现联网,以及面向对象编程是如何工作的。但乔布斯和他的团队对这些并不感兴趣,因为他们的注意力被图形界面和位图显示屏幕完全吸引了。“仿佛蒙在我眼睛上的纱布被掲开了一样,”乔布斯后来回忆,“我看到了计算机产业的未来。”——P88
乔布斯的惊讶也不是毫无理由,施乐在1972年的Smalltalk-72就实现了“有限的”图形界面,也就是说,苹果一行人造访施乐时,图形界面已经在施乐里面“埋藏”了8年[ii]!事实上,虽然施乐在72年就初步实现了图形界面,但是当时基于硬件限制,并无法让这个技术实用化。这就有点像是第一代光电鼠标,因硬件限制,需要两个扫描孔,而且必须在特殊的鼠标垫上使用,难用得很,无法推广。如果图形界面是一座金矿,那么1972还没到它可以发光的时候,施乐PARC的成立目的是:为数字领域的创想提供成长环境,于是图形界面就这样在施乐埋藏着,等待被发现的时候。
到了1979年,实现图形界面所需的环境已经基本成熟,但是施乐的老总对于这个已经“埋藏”了8年的东西貌似并不是很感兴趣,所以当时有一名叫杰夫·拉斯金的施乐员工开始寻找可以理解图形界面之伟大的人,其中一个对象就是苹果,也就是说,是这座“金矿”发现了乔布斯,而不是乔布斯发现了这座“金矿”。——P86
这里再做个补充,虽然施乐前雇员杰夫·拉斯金对苹果的图形界面贡献很大,但他的目的仅仅是推广图形界面而已,是程序猿最原始的创造冲动和受认可的欲望,他认为苹果电脑的价格应该亲民一些(也就是低一些),以便向大众推广,但是乔布斯坚持苹果电脑必须卖高价,观念冲突之下,杰夫·拉斯金在苹果电脑上市2个月前递交了辞呈。我们不能说他的思想和乔布斯谁对谁错,但我想他只要能看到自己的成果走向大众,他也就满足了。
就现在来说,苹果窃取图形界面的事情已经不是秘密,其自传上也直言不讳:
苹果公司对施乐PARC的这次技术盗窃,有时被形容为工业史上最严重的抢劫行为之一。乔布斯偶尔也会骄傲地承认这一说法。“归根结底,我们只是想尽量了解有史以来最棒的发明,然后将它运用到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中。”他有一次说,“毕加索不是说过么:‘好的艺术家只是照抄,而伟大的艺术家窃取灵感’,在窃取伟大的灵感这方面,我们一直都是厚颜无耻的。”
乔布斯认同的另一个说法是,与其说是苹果公司实施了抢劫,不如说是施乐公司自己酿下了苦果。“他们就是一帮白痴,根本没有意识到电脑的巨大潜力。”——P88
我的天,竟是施乐的错了,他说他“厚颜无耻”,或许不是在开玩笑。
在苹果发布自己的图形界面两年后,微软也发布了自己的图形界面。
盖茨相信,图形界面是未来的方向;他觉得,微软完全有权像苹果一样,仿照施乐PARC所开发的东西,开发自己的图形界面。
(微软发布了Windows后)乔布斯对微软进行了猛烈的抨击。他命令迈克·贝尔奇"叫盖茨马上过来"。盖茨来了,一个人,而且愿意和乔布斯讨论问题。
……
“你在盗用我们的东西! ”他叫喊道,“我信任你,而你却在偷我们的东西! ”盖茨只是冷静地坐着,直视史蒂夫的眼睛,接着他用刺耳的声音反驳道:“好了,史蒂夫,我觉得我们可以换一种方式来看待这个问题。我觉得现在的情况更接近于这样——我们都有个有钱的邻居,叫施乐,我闯进他们家准备偷电视机的时候,发现你已经把它盗走了。”后来,这段话成了一个经典的反驳。——P165
不过,这似乎只是人们口头传说的故事,根据原麦金塔开发组成员、现Google+开发组成员Andy Hertzfeld在网上发布的博客所说,当时的情况,似乎和传记所写截然不同,那个会议其实只是个例行会议,史蒂夫劝说比尔放弃操作系统方面(既Windows)的开发,他认为当他和比尔都进行操作系统开发的话(即有竞争关系),他们之间必然产生隔阂,而这不利于二人的合作。相反,软件方面的开发更加赚钱:“并不是我不相信你,是我的同事们不相信你,现在的情况是,我的同事们和你的同事们在对着干,不过别人就会说,是我和你在对着干”,而比尔回应:“不,我觉得情况更像是这样,我和你都有一个有钱的邻居叫施乐,你闯进他家准备偷电视,却发现已经有人把他偷走了,于是你说,这不公平!那个电视是我的!”(噗……盖茨这算是公然挑衅了……)
会后第二天,苹果负责外事的迈克·贝尔奇收到了盖茨的电话,盖茨询问迈克:“我们(微软)是要咋办,停止开发麦金塔软件吗?”迈克回应:“不要停止,继续做吧,我们需要你的软件,史蒂夫的话,我会尽量搞定他。”[iii]
到底这些图形界面之间有什么关系,我就不说什么,让我们对比对比始作俑者——施乐Smalltalk-80、第一台个人电脑——施乐之星、苹果第一部图形界面机——Lisa、苹果电脑的正统始祖——麦金塔,以及后起之秀——Windows 1.0以及被苹果告上法庭的Windows2.0的界面,让我们用自己的眼睛来看看,谁更像谁?
施乐Smalltalk-80
施乐之星
Lisa
麦金塔
Windows 1.0
Windows 2.0
很明显,Windows 1.0对施乐的“模仿”痕迹相对较小,反倒是麦金塔的风格,和施乐之星尤为相似;Lisa早期的内部版本是没有“WIMP”要素(窗口、图标、菜单、指针)的[iv],就和Smalltalk-80一样,而后来版本就有了,和施乐之星一样;不过,根据资料,当时施乐有4~5个员工已经在苹果工作,一个在麦金塔团队,3~4个在Lisa团队了。
注:可注意到,Windows 1.0没有窗口重叠。在那个时代,这是稀罕物,专利在苹果手上,因此即便Windows 1.0的图形引擎可以支持窗口重叠,但后来去掉了该特性。
Windows和麦金塔有某些软件在界面上存在相似,这是因为微软从AppleII时代开始就在给苹果开发文字处理软件Word,微软自己也开发一套时,沿袭其界面是无可厚非的。[v]
当然,施乐之星的定位是商务电脑,不是家庭电脑,或许,在这点上,乔布斯和盖茨的眼光更胜一筹。
在他们的长期进化过程中,有一个事件对Windows意义很大,既Windows购买了苹果的图形界面专利使用权。这也是很多人认识的“微软从苹果得到了图形界面”的出处。
乔布斯在1981年和比尔盖茨谈妥,让微软为麦金塔编写程序,但当时的麦金塔还没有样机,包括能运行的软件都没有,只有“一些东西在屏幕上跳来跳去”,样机是在1982年才送给微软的[vi]。而Windows 1.0的开发始于1981[vii],因此,说Windows的图形界面技术来源于苹果,这个是有失公正的,只不过,微软既然在给麦金塔研发软件,那么开发Windows的期间,从中学习了一些想法也是可能的。
Windows 1.0问世的时候,苹果CEO斯卡利无法容忍,他认为这是赤裸裸的剽窃;但是这个时候,两个公司都不打算闹僵,微软替苹果开发软件可以追溯到AppleII时代,他们的合作还是很紧密的。但也因此苹果对微软存在一定的依赖,所以微软以“拒绝为苹果继续开发软件”来威胁苹果,还是僵持了好一阵子[viii]。最后,斯卡利同意把苹果的图形界面授权给微软,换取微软给苹果继续开发软件,并且几年内只能在苹果上开发软件。
事实上,微软已经从施乐获得了图形界面授权,为什么他还要苹果的图形界面授权?这只能理解为了对簿公堂而做的准备了。
当时的Windows 1.0并没有获得太大的关注。后来,Windows 2.0发布,做了诸多改进,并延续使用了苹果授权给微软的专利。斯卡利认为这违反了先前的授权合同,于是起诉了微软。
在法庭上,苹果强调,苹果的各种图形界面元素是一个有机整体,而非各个单独元素,图形界面的核心在于使用的“感觉”,而微软抄袭了这种“感觉”。
法庭坚持苹果必须罗列出微软侵犯苹果专利的具体内容,于是苹果罗列了189项微软侵犯的专利内容。
法庭认为,其中有179项已经授权给了微软,而另外10项专利不合理,予以取消。
苹果再次声称,这种决断把苹果的图形界面元素拆开,单独讨论,这是不正确的。
法庭予以驳回,认为,图形界面的基本元素,如“WIMP”,是不能够作为专利内容的,而且,苹果有大量单个的专利项目实际上来源于施乐,因此,这个苹果并不具有这个“整体”的专利权。][ix]
综合来讲,深入对比苹果系统和Windows系统的界面风格,其实二者的理念是不同的:
这张图表现的是“目录树”,这是一种在一般用户群体里使用较少的界面风格,但是在专业领域里使用很多,因为它效率比纯图标要高。但是苹果从一开始就是图标导向的[x]。
乔布斯的风格是让系统更加友好,而盖茨的风格则是让系统更加专业化和实用化。
目录树
而且,Windows在每个窗口上都有菜单栏,而苹果窗口的菜单栏统一显示在屏幕顶端,激活哪个窗口,屏幕顶端就显示哪个菜单栏,这是因为,Windows一开始就是多任务操作系统,而麦金塔最早是单任务操作系统。
现在看来,无论是Windows,还是MacOS,都是伟大的图形界面操作系统,虽然他们都是“借鉴”发家,但是也都花了很多心力在那上面,长期的进化过程中,各种“借鉴”对二者来说也并非那么罕见。
对微软来说,Vista把软件“锁定”到任务栏的想法是来源于MacOS的Dock(而Dock概念更早是来源于Windows任务栏);“窗口重叠”由苹果的比尔·阿特金森正式发扬光大,而Windows在第二版里加入了这个功能。Win7的Aero Peek系列功能,也是来源于MacOS的Expose。
而对苹果来说,MacOS的Finder
Sidebar、Path bar、Dock、Screen Sharing、Time Machine、System Preference,实际上分别来源于Windows的资源管理器左边的“常见任务”导航、Windows地址栏、Windows任务栏、远程协助、系统还原、控制面板。
注:虽然我们说“窗口重叠”是苹果的产物,但这实际上指的是“流畅、自然的窗口重叠”,如果只是“窗口重叠”的话,这个概念在Smalltalk-80已经有了[xi],苹果并不是无中生有。施乐之星不允许任意窗口重叠,这是因为在早期测试中,大多数用户倾向于不让窗口重叠,避免内容被遮盖,再加上施乐之星是17寸屏,(对当时来说)有很大的空间来摆放窗口,于是它禁止了窗口重叠,只允许对话框和弹出窗口重叠[xii];但是在后续的15寸版本里,又允许了窗口重叠[xiii];只不过,Smalltalk里面,被覆盖的窗口在重新激活前,会变成一片白,不会自动刷新,而比尔·阿特金森实现了包括底层窗口也可以实时显示没有被遮住的部分,而且是一个人搞定的。
First Blood!苹果被乔布斯干掉了!
乔布斯是个极其自私的人。
乔布斯有一个挚友,沃兹尼亚克,他们一起捞到第一桶金(蓝盒子)、开发了第一代苹果电脑(确切说是沃兹负责开发,乔布斯负责卖),创立了苹果公司,他们的关系相当紧密,但是乔布斯对这个挚友也不算很厚道,早年,乔布斯曾在雅达利游戏公司工作,当时的沃兹则是在惠普工作。雅达利一个负责人看中了沃兹的能力,但他又指挥不到沃茨,于是就把一个编写游戏的任务交给了乔布斯——可乔布斯根本不会编程……于是很自然的,工作被乔布斯留给了沃兹来代为完成。负责人答应,除了正常报酬外,还会给乔布斯一笔奖金。但是结果乔布斯隐瞒了奖金的存在,只把正常报酬分了一半给沃兹,沃兹10年后得知此事,当然非常难受:
“我想史蒂夫需要那笔钱,他只是没有告诉我事实而已。”沃兹如今这样说道。当他说起这件事的时候,停顿了很长时间,他也承认这事让他很痛苦。“我希望他当时能对我实话实说。如果他告诉我他需要那笔钱,他应该知道我肯定会把钱给他的。他是我的朋友,帮助朋友是天经地义的事情。”——P48
乔布斯的“自私”,针对的是“除自己外一切”,当然也包括苹果。
多年后,苹果已经开发出了Apple II这款受欢迎的产品(确切说是沃兹开发的),但是乔布斯渴望一款由他设计的产品,于是他不断对开发中的Apple III指手画脚,不过他各种不科学的外观要求,使得内部设计难以保持稳定,故障频频;当Apple III已经无可救药了,他转而准备开发一台新电脑,既Lisa。但是,苹果的技术中坚,沃兹,还在Apple II里面打滚,没有他参加开发,Lisa显得中规中矩,遭到乔布斯反感。
后来,公司董事发现乔布斯在给苹果搞破坏,于是将乔布斯降了职,Lisa也不给他管了。当时苹果公司还有另一个小型项目,开发一台廉价电脑,即后来的Mac,乔布斯说服了董事把这个小型项目交给他,领导层为了安顿他,给了他全部指挥权。
这下乔布斯放开了手脚,他不断从Lisa项目甚至Apple II、III项目挖人才,以扩充Mac团队,此举直接对Lisa项目和Apple II、III项目带来了损害。同时,他还挑起了苹果内部的斗争:
乔布斯还将矛头对准了麦金塔的另一个竞争对手:苹果公司自家生产的丽萨。这么做一定程度上是心理原因。他曾经遭到过丽萨项目的驱逐,现在他要打败它。
……
更实质性的问题是,他当初放弃了生产廉价、低性能便携电脑的计划,将Mac重新定义为拥有图形用户界面的台式机,这样一来Mac就成为了小尺寸版本的丽萨,很有可能削弱丽萨的市场影响力。——P125
Apple III、Mac、Lisa互相之间完全不兼容,定位却重复,若谁脱颖而出,另外两个就将沉入大海,一切投入的成本全都成为了废纸。但是对乔布斯来说,Apple III和Lisa似乎根本无所谓,失败后拍拍屁股走人就是。最后,Apple III和Lisa虽然推出,但因为设计不良而彻底失败,就连Mac项目也被迫延期一年,导致苹果被微软赶超,造成了无法估计的损失。
而且事实上,Mac也并不优秀:
麦金塔电脑刚发布时引发了一阵热潮,但到1984年下半年,其销量就开始急剧下滑。问题是根本性的。这是一台虽然精美却运行缓慢、动力不足的电脑,再多的宣传也无法掩盖它的缺点。
……
采用文本方式显示,一个字符只占用不到一个字节;而Mac采用像素方式显示用户想要的优雅字体,这样,每个字符所需要的内存就比前者多出二三十倍。丽萨电脑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将内存扩展至1000K以上,而麦金塔的内存只有128K。
……
此外,麦金塔没有风扇,这是乔布斯武断顽固的又一佐证。他觉得,风扇会增大电脑的嗓音。没有风扇散热造成了很多组件故障
……
霍夫曼后来感叹道:“现实扭曲力场可以作为一种鞭策,但最后总是要被现实打破的。”——P173
换句话说,乔布斯可说是一个人毁了Apple III、Lisa、Mac三个项目(乔布斯一直拒绝承认Mac是失败的,Mac后续机增加了内存,比如Mac512K就把内存加到了512K,解决了运行的问题,但散热还是一大问题),以至于微软的Windows都出了,苹果却依然只能靠卖Apple II糊口。
Macintosh 麦金塔
我们都说人无完人,圣贤也会犯错误,何况乔布斯,不过,乔布斯作为一个产品设计者和企业管理者所犯的错其实是很有规律的——从Apple III到后来的NeXT,往往如果事情“完全由他控制”,就很容易犯错。拿产品设计来说,他根本不懂得工程科学,他所在乎的只是感官感受和外观设计,所以他总是会对工程师们提出各种不合理的外观、感官要求,给软硬件设计带来很大的压力,如果工程师不能对不合理的设计提出反议,那么产品就会华而不实。这里有一个乔布斯在Mac时代的笑话,来娱乐娱乐:
乔布斯决定在弗雷蒙建一家最先进的工厂,用以生产麦金塔,这时他的审美激情和控制天性越发达到极致。他想要把机械设备也涂成明亮的色调,就像苹果的彩虹标志一样……卡特反对,他认为这都是些精密设备,重新喷刷可能会造成问题。卡特说的没错。一台最贵的机器被喷成亮蓝色后就再也无法正常工作了,它被人戏称为“史蒂夫的愚作”。最后,卡特辞职了。“跟他抗争太费精力了,而且常常是为一些毫无意义的东西,我受够了。” ——P169
“受够了”的人有很多,事实上,在Mac发布不久,苹果内部就不断有人才因受不了乔布斯而离开,其中甚至包括了乔布斯挚友,苹果最大功臣之一,同时也是苹果公司联合创始人、Apple I、II设计者,沃兹利亚克,他想自己出去开一个公司,定位与苹果并不重复,但是乔布斯给沃兹的新公司制造了一些麻烦,起诉了给沃兹的产品进行外观设计的工作室,强迫沃兹放弃了已经设计好的外观方案——P179。
上面这个“三连败”并不算乔布斯最大的失败。对他个人而言,他最大的失败,应该是聘请了一个傀儡,从百事可乐挖来的斯卡利——前总裁迈克·马库拉要离开了,但乔布斯并没有管理者的才华,于是聘请了斯卡利来管理。——P138
乔布斯很敬重马库拉,马库拉也赏识乔布斯;但斯卡利与乔布斯不是这样的关系。简单来说,斯卡利“以为”乔布斯和他互相赏识,而这实际上是乔布斯用“现实扭曲力场”制造的假象;他让斯卡利认为,他们两个人是灵魂之友,意图借此操纵斯卡利,以使苹果纳入他的控制。
乔布斯不断地讨好斯卡利。他每次造访斯卡利跟他探讨一些问题时都会说“你是唯一能理解的人”。他们反复告诉对方在一起共同工作多么快乐,事实上他们这些话说得太频繁了,频繁得甚至令人担心。
这是一种自我欺骗,迟早会酿成灾难。乔布斯很早就察觉到了这点。然而乔布斯知道,他可以加深斯卡利心中认为他俩很相似的想法,以此来操纵斯卡利。——P144~145
事实上,垂帘听政也不是乔布斯的作风,他自行上下打通关系,和所有重要的人都建立了“直接连接”,苹果的实际管理权还是在他身上。唉?他不是没有管理者的才华么?
对乔布斯来说,斯卡利只是个傀儡,他看不起斯卡利,但是“名义”上,斯卡利拥有最高执行权,所以乔布斯和他的矛盾一直在悄悄酝酿和升级。
当事情发展到连Mac也卖不好的时候,有些人走了,有些人试着从乔布斯手中保护苹果。终于,斯卡利这个总裁,还有当时的营销主管迈克·莫里、人力资源主管杰伊•埃利奥特,以及董事会都表示了,希望乔布斯放弃他的权力——P182~183,斯卡利已经从乔布斯的现实扭曲力场中逐渐走了出来。
经过了一阵子的纠结,乔布斯同意了解职;但是平静了一段时间后,他密谋在斯卡利出访中国的时候政变,夺取苹果的管理位置。
遗憾的是,乔布斯到处寻找共谋者的过程中,意外地把消息漏到了斯卡利那边,于是斯卡利取消了中国之行,和乔布斯撕破脸,在不得不2选1的正面对峙中,乔布斯被同事们抛弃。
对他而言,斯卡利一度曾是个父亲般的人物(What?!)。迈克•马库拉(前总裁)也是,亚瑟•罗克(苹果早期董事)亦然。而那个星期,他们三个都抛弃了他。——P194
乔布斯被苹果驱逐后,打算另立门户,但是,他表示会带走一些苹果“不重要”的员工,尽管实际上那些人都是最核心的人才。他先唆使那几个人辞职,然后才一并向苹果公司提交了报告,打苹果一个措手不及。
让我们听听乔布斯三位良师益友对此有何意见:
亚瑟·罗克尤其感到气愤。……罗克觉得自己遭到了背叛。“他来到董事会,向我们撒谎。”罗克后来怒吼道,“他跟我们说他正考虑组建一家公司,而事实上他已经组建好了。他说准备带走几个中层职员,结果却要带走五位资深人士。
马库拉的反应虽然较为平和,但也觉得愤怒。“他在走之前就偷愉笼络了一批高层管理人员,带走了他们。做事不能这样。这很下流。”——P201
沃兹尼亚克从来没有控制欲和报复心,但是他也从不犹豫诚实地谈论自己的感受。“史蒂夫是一个会侮辱人、伤害人的家伙。”他的话登上了那一周的《时代》杂志。他透露,乔布斯曾打过电话找他,要他加入自己的新公司——这本来是狡猾的一招,用以进一步打击苹果公司当前的管理层——但是沃兹尼亚克表示,自己不想成为这种游戏的一部分,他也没有回复乔布斯的电话。“我期待他们能做出伟大的产品,我也祝愿他成功,但是我不信任他的人品。”——P204
NeXT的失败
虽然乔布斯从苹果挖走的都是核心人才,但是他们组件的新公司还是遭遇了失败,《史蒂夫·乔布斯》作者是这样评价的:
离开苹果后,在自己创建的新公司里,乔布斯能够释放自己的所有天性,无论好坏。他自由了。结果是一系列炫目的产品,但都遭遇了市场失败的重挫。这才是真正的学习经验。他后来的巨大成功,并非因为在苹果的下台,而是下台后华丽的失败。——P204
NeXT电脑的失败,基本上和Lisa、Mac的失败差不多,华而不实是最大问题。NeXT电脑产能是每月10000台,然而,实际每月只有400台的销量,因为——太贵了。
就我个人看法,NeXT电脑可算是乔布斯在苹果公司里的失败历程的一次延续:乔布斯在苹果的时候曾经有一个“面向教育市场的高端机”项目,被称为“大苹果”(又有“巨无霸”的意思),他被赶下台后,这个项目就被苹果公司束之高阁,导致相关负责人颇有微辞;后来,乔布斯从苹果公司挖走的5个人里就有2人原来是负责“大苹果”的人,而实际上,NeXT电脑的定位,和大苹果“不谋而合”,我想这并不是巧合。
无“好景”的NeXT电脑
乔布斯其实很早就对皮克斯产生了兴趣,甚至曾鼓动苹果买下皮克斯遭否决,现在他自由了,正好卢卡斯想出售电脑部门(皮克斯原从属于卢卡斯影视的电脑部门)于是乔布斯自己买下该电脑部门。
乔布斯来购买时,该电脑部门的负责人不愿意全权出售,因此乔布斯只得收购股份,以董事的身份加入皮克斯。但是乔布斯很快和皮克斯其中一个联合创始人,阿尔维·史密斯,产生了矛盾,史密斯属于那种“不受控制”的人,这和拥有强烈控制欲的乔布斯针锋相对,最后,史密斯辞职了,重新开了一家软硬件公司,并卖给了微软。
皮克斯最初的主业不是做动画的,而是卖软硬件的,乔布斯收购皮克斯后,以他们的主要产品“皮克斯图形计算机”之名,将该电脑部门命名为皮克斯公司。
是的,乔布斯收购皮克斯的理由,是因为他看上了皮克斯的软硬件,而不是现在它真正风光的动画,他甚至曾经说过“如果我早就知道硬件和软件都不会赢利,那么我也不会接手皮克斯。”——P231,更别说,在《玩具总动员》步入正轨之前,乔布斯曾经多次考虑过将皮克斯出售[14][15][16]——P284。
是的,乔布斯收购皮克斯的理由,是因为他看上了皮克斯的电脑图形,而不是现在它真正风光的动画,他甚至曾经说过“如果我早就知道硬件和软件都不会赢利,那么我也不会接手皮克斯。”——P231,更别说,在《玩具总动员》步入正轨之前,乔布斯曾经多次考虑过将皮克斯出售[xiv][xv][xvi]——P284。
在1986年,乔布斯加入皮克斯后,照旧对皮克斯的软硬件部门开始了干涉,包括制作失败的新电脑(Menv图形电脑)和新软件(Showspace图形渲染软件),然后推向错误的市场。最后,收不抵出之下,乔布斯在1990年卖掉了软硬件部门[xvii],并在1991年对皮克斯进行了大幅裁员——P229
幸运的是,皮克斯有人才,像埃德·卡特穆尔和约翰·拉塞特,他们有能力做出优秀的动画,1987~1989年间,他们的动画短片经常获得各种荣耀,于是皮克斯在1991年被迪斯尼看上了,开始了合作;过后发生的事情,简单说就是双方个体就利益分配产生了分歧,于是分手了,但迪斯尼比皮克斯更需要对方,于2006年,迪斯尼收购了皮克斯,但是保留皮克斯的一切,并且把迪斯尼的内部权力分给了皮克斯。这之中有乔布斯的功劳,我把乔布斯的功劳,用皮克斯员工的话解释一遍:
在皮克斯,乔布斯的主要任务是“谈生意”,他与生俱来的强硬态度绝对是个优势。
……
(乔布斯回归苹果之后)
皮克斯的员工很高兴看到他要回苹果做兼职工作;乔布斯的关注少一些可能反而会是件好事。当有重要谈判时他作用巨大,但是如果他有太多空闲时间就可能是危险的。
……
皮克斯的员工们私下(有时甚至公开)表示,他们很兴奋现在苹果要占用乔布斯的时间了。埃德·卡特穆尔曾是个不错的CEO,他很容易就可以重操旧业,正式或非正式地接管公司(皮克斯)。——P289
乔布斯对皮克斯的投资是一次失败的投资,但歪打正着;他为皮克斯做的主要贡献,就是把它从卢卡斯影视那里买下来(毕竟我们不是神,我们没法知道,如果买家不是乔布斯的话会是谁),以及在迪斯尼收购皮克斯过程中,他为皮克斯争取筹码。事实上,当时的迪斯尼动画部门衰败,他们很需要皮克斯,就算没有乔布斯,皮克斯最后还是会被迪斯尼所收购的(或者部分收购,即挖来主要人员),只不过那样的话,我们现在所看到的《TOY STORY》、《WALL·E》、《CARS》、《BRAVE》等,打的牌子可能就只有迪斯尼,而没有皮克斯的了。
要说的话,乔布斯不像对软硬件部门那样对动画部门动手动脚,对皮克斯来说也很重要,根据传记的说法,这是因为他对埃德·卡特穆尔和约翰·拉塞特保持了尊重,我想这也是皮克斯从乔布斯那里得到的最大财富之一,尊重和支持——P263
对皮克斯动画部门来讲,虽然不会被乔布斯“控制”,但也就没有了“现实扭曲力场”的“工作效率Up”增益Buff加持,因此,皮克斯的伟大,没有乔布斯的份;只不过,是乔布斯无意中给了皮克斯机会,去成就伟大,这点我们必须承认。
皮克斯
乔布斯在皮克斯还算顺风顺水的时候,苹果公司出状况了,当年乔布斯为了控制苹果而招来、却又遭其背叛的斯卡利把苹果搞砸了。
这个时候,有很多声音希望乔布斯回去,毕竟,乔布斯在苹果的时候,苹果的状态还不错,而乔布斯一走,苹果的状态就开始下滑,这很容易让人觉得,苹果之所以状态下滑,正是因为缺了乔布斯;但我觉得,让苹果落入斯卡利这样一个庸才手里,以至于苹果被搞残,原罪还是在乔布斯身上,而当年保持着苹果“不错的状态”的沃兹,早就被乔布斯逼跑了。
但是乔布斯的回归对苹果来说确实是好事,他很快说得了微软的支持,微软可能也不愿意失去这个对手:
“如果我们继续打官司, 几年以后我们可以赢得10亿美元的专利罚金。但是如果那样的话,苹果反而撑不到那个时候。所以让我们想想如何立即解决这个争端。我所需要的就是微软承诺继续为Mac开发软件,并且微软要向苹果投资,这样我们的成功就事关微软的利益。”
……
微软的公告(对苹果进行软件支持)加上乔布斯的激情回归,给苹果打了一针强心剂。当天的交易日结束时,苹果股票飙升6.56美元——涨幅33%——收盘于26.31美元。这一天的暴涨给苹果的市值增加了8.3亿美元。公司被从死亡线上拉了回来。——P299
注:据说,上述庭外私了还有点背景,当时,苹果在Windows媒体播放器(早期版本)中发现了QuickTime(苹果的播放器)的代码,因此,苹果是肯定能打赢官司的,但是苹果耗不起,这才有了上述的私了。不过这个我没有找到出处。
乔布斯解决苹果财政问题的方法倒是很经典和传统,就是裁员,精简部门。
裁员是痛苦的,但对乔布斯来说不是,他在回归的第一年,就裁掉了3000多人,甚至还“裁掉”了所有的当任董事;节省了开支、得到了微软投资,立马就有利润了。
他裁员的时候,顺便公报私仇,把当年斯卡利主导的“牛顿”手写板项目给清理出局,即便它的市场挺不错——P282~283
接下来苹果制作了另一台电脑,iMac,这个时候,乔布斯有了帮手,乔尼·艾弗,是一个和他一样醉心于“设计”的人,于是iMac在“设计”上让人无话可说。
iMac不好不坏的机体参数、较低的价格、优越的设计,吸引了不少从来没有买过电脑的人,iMac客户群里面,80%是原本不使用电脑的;但是,iMac的成功伴有偶然因素,因为Mac、NeXT的失败,在苹果公司下一台电脑上又再现了:
G4 Cube并非虚有其表,其功能也很强大。但是,该产品并不成功。它已然被设计成一款高端台式电脑,但是乔布斯想要将其推向大众市场,就像他的几乎所有产品一样。结果,Cube在两个市场的表现都不好。普通的专业人士并不追求在自己的桌上放一台宝石般的雕塑,而大众市场消费者宁可购买一款平淡无奇的台式机,也不愿花两倍的价钱买这款产品。乔布斯曾预计,苹果公司每季度将卖出20万台Cube。但在其销售的第一季度,只卖出了预计销量的一半。第二季度,销量低于3万台。
2000年9月,苹果公司的营收不佳,部分原因是Cube的销售业绩太差。当时,科技泡沫开始破裂。苹果公司的股价之前一直处于60美元以上,在一天之内下跌50%;至同年12月初,其股价巳低于15美元。——P412~413
低于15美元是什么概念,比乔布斯重回苹果时还要低!
就像我之前说的,乔布斯一直懂得如何做吸引人的外观、界面设计,但总是忽视了内在——那个东西好不好用;他大多数失败都在于此,我想这应该就是他在一次次“华丽的失败”中所学到的最大的教训,对苹果来说亦然——如果你的老板提出很多不合理的设计要求,你会怎么处理?像Apple III时代那样全听,就会对内部结构带来了很大的压力,最终华而不实。但是,已经熟悉了乔布斯的苹果工程师们越来越知道,乔布斯的吹毛求疵,有些是可取的,有些是不现实的,于是,可取的部分要考虑如何落到纸面,不可取的部分要如何反驳,这就是“苹果热潮”的另一半功臣所在!可惜他们得到的只有苹果内部的“年度最勇敢面对乔布斯奖”,而我们听到的只有乔布斯的名字。
G4 cube
iTunes音乐商店,这个可以有
终于有一次,乔布斯做成了一件大事,功劳尽可归于他,这是他所做过的最正确的事情,上帝造了他这个疯子,目的应该就是为了诞生iTunes音乐商店!
不过在说他在音乐商店上的先进事迹之前,可以先看看这段iMac时代的事情:
艾弗很快就为iMac设计出了4款看起来非常诱人的新颜色。为同一款电脑提供5种颜色必定会为制造、库存、分销带来巨大挑战。对大多数公司来说,包括曾经的苹果公司,都会有专门的研究和会议来讨论成本和利润。而乔布斯看到新颜色时非常激动,并马上召集其他高管到设计工作室。“我们要使用所有这些颜色!”他兴奋地对他们说。在众人离开之后,艾弗惊讶地看着自己的团队。“在其他公司,作这样的决定要花上好几个月,”艾弗回忆道,“史蒂夫只用了半个小时。” ——P326
像这种高效的决策过程,在乔布斯时代的苹果是家常便饭……你已经准备开始钦佩乔布斯的统筹能力了?不,这和统筹无关,这实际上是得益于苹果公司特殊的管理结构,以及实现这个管理结构不可或缺的现实扭曲力场:
通常公司,其管理结构不论多扁平,总还是有层次之分,董事——总裁——经理——员工,类似这样,层级越多,政策的执行效率也越差;但乔布斯时代的苹果不是这样。虽然层次依然有,但是在层次结构之外,却多了一个与任何层次都建立了“直接连接”的乔布斯。他上下游走,自行打通关系,不论是斯卡利“代执政”时代的苹果,还是乔布斯当总裁时候的苹果,管理制度实际上近似于乔布斯的独断——P414,你可以认为实际上只有两个层级,一层是乔布斯,另一层是其他部门,各部门全凭乔布斯来连接,因此,政策执行效率是很高的。
除了政策执行效率,独断还有一个好处是极高的决策效率,一般美国企业采用的是民主决策,制定政策时需要在讨论中花掉很多时间,而在苹果公司里,乔布斯拍一下大腿就可以定案了。独断的坏处呢,无法像民主决策那样考虑到方方面面。而且,通常这种决策权高度集中的治理模式只有在小公司里才能做到,否则会对管理者造成极大的负担,但是苹果因为有乔布斯这个精力丰富的人,所以可以实现。
好了,话题再回到音乐商店。为何iTunes音乐商店会成功?最重要的原因,是解决了盗版问题,因此音乐公司乐于参加,用户也觉得服务良好。
为了实现这个功能,iTunes商店实行的是较为封闭的“端到端”服务,既,iTunes上有一条很简单的音乐购买渠道,从支付到下载,一步到位,而且音乐会自动被同步进iPod让你随身携带;但是你只能在iTunes上买音乐,只能在iPod上播放,完全的“包办”模式。虽然你没有了选择权,但是在条件不错的情况下,这也是大多数甚至不懂得怎么把CD抓取成MP3的人都更加愿意见到的模式。同时,同步进iPod的音乐不可能被反向导出,既不可能分享,更加遏制了盗版。
iTunes所实现的便捷购买模式改变了平时不怎么购买数字音乐的人,因为人们还是愿意为数字音乐付费的,前提是有一条便捷的付费渠道。
在当时,实体音乐市场萎缩的情况下,很多音乐公司都希望推出自己的数字音乐服务,但从来没有一个如同iTunes这样完善,是其他人不够聪明吗?不,其实iTunes的模式,很多人已经预见到了,这也是乔布斯能顺利推销iTunes模式的一个重要原因——P368。
究其缘由,在音乐市场里,利益是碎片化的——歌手和音乐公司,音乐公司之间,互相的利益诉求并不相同,因此,要打造一个所有人都同意的模式,需要花费无法估量的时间和精力在谈判桌上,就好像艾弗说的,即便是给一台电脑做5种颜色的外壳这种“小事”,“在其他公司,做这样的决定要花好上几个月”,换算到整个音乐市场结构的变革的话,就不是“几个月”这么简单了,其成本是巨大的。
因此,就算他们知道该怎么做,甚至做过尝试,但也是做不到的:
索尼没有做到。索尼拥有所有能与乔布斯的“硬件、软件、设备、内容销售整合战略”相匹敌的资本。那为什么失败了? 一部分原因在于索尼是一家像AOL时代华纳这样的大公司,旗下有多个分支,每个分支都有自己的“底线”。在这样的公司里,如果让多个分支为了共同目标而协同运作,通常是很难实现的。
乔布斯没有把苹果公司分割成多个自主的分支,他紧密地控制着他所有的团队,并促使他们作为一个团结而灵活的整体一起工作,全公司只有一条“损益底线”。——P377
如果跳过讨论和谈判,直接套用一个现成标准,虽然缺乏足够的公平性,但是相比前面那种方法,投入的成本还是低得多的。乔布斯所做的,就是提出了这样一个现成标准,并且到处强势推销——不容讨论,只能接受,如果不接受,乔布斯就说服他们接受。
乔布斯还坚持在iTunes商店出售单首歌曲,而不仅是整张专辑。这就造成了和唱片公司之间最大的分歧,因为他们赚钱的模式是在一张专辑中主打两三首好歌,另外填充一些一般的作品,然后一起打包出售。
……
一些音乐人也从艺术家的立场反对乔布斯“拆分专辑”的做法。
……
但反对无效。乔布斯回忆道:“盗版和网上下载早已将专辑分解了。如果你不能出售单首歌曲,那你也无法和盗版竞争。”——P366~P367
我想,大多数人都知道,对自己来说,通过漫长的谈判来换取多一点点的利益,是得不偿失的。
大家为了一点点蝇头小利而争的头破血流的时候,确实需要有一个人站出来。
把5大音乐公司都招入了自己的“端到端”模式后,iTunes用户可以很方便地获取大量正版音乐,音乐公司得到了可观的新收入来源,而苹果从中抽取服务费,所有人都得到了实惠。
“端到端”模式给“享受服务”的人们带来了莫大便利,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事情会用得着这种“端到端”的模式,“端到端”是好的,虽然iPod是“数码产品”,但是“端到端”模式把iPod做成了“电子产品”,只要会用电吹风的人,都懂得用iPod;问题是放到了乔布斯身上,这不仅仅是“端到端”,还是“封闭”和“控制”,极大限制了喜欢自己“创造服务”的人们的乐趣。
你使用苹果产品来完成一个功能的时候,通常只有一个方法来实现你的目的,你所能得到的结果一般也是唯一的——为了保证结果的质量,你无法对结果进行太大的校调,为了保证系统的稳定,你无法对系统进行较多修改——iOS将这种风格推向了顶峰。
这个“电吹风”是只有一个按钮的电吹风,你甚至调不了温度,调不了风量。
iPod
除了歪打正着的皮克斯、小有运气的iMac,乔布斯还有一个更加幸运的成功——iPhone和iPad。
是的,“幸运”。这不是我偏见,iPhone的成功和iPad的成功,尤其后者,特别大程度要归功于AppStore——这个乔布斯曾经坚持反对的东西。
2007年初,iPhone刚刚推出时,没有外部开发人员开发的应用程序,乔布斯最初也拒绝向外部开发人员开放。他不想让外人为iPhone创建应用程序,因为这样可能会把iPhone搞得乱七八糟,让iPhone感染病毒,或者破坏其完整性。
董事会成员亚瑟·莱文森和一些人主张开放iPhone应用程序。“我给他打了很多电话,游说他开放应用程序。”
……
“他根本不愿意谈论这个问题。”席勒说。但是iPhone推出后不久,他又愿意听取大家就这个问题的争论。“每谈论一次这个话题,史蒂夫就好像更开放了一些。”——P462
iPhone在2007年初发布的时候,声明了是不允许第三方软件的,也因此,有不少人曾认为iPhone根本算不上一台智能手机;iPhone终于开放了软件平台,是在6个月后[xviii]。
苹果董事会并没有实权,他们只能给乔布斯磨耳根子,大家应该感谢他们在这个问题上的坚持,看看大家在iPad上都在做些啥,就该知道了,如果苹果没有开放AppStore,人们在iPad上做的99.99%的事情都是根本无法实现的。
AppStore会如此受欢迎,本质上并不是其平台的iPhone或者iPad多么优秀(iPhone的设计初衷是带触摸屏的音乐手机——P432,iPad的设计初衷是没有键盘的上网本——P452),而是封闭的服务渠道保护了软件开发者的利益,这就吸引了大量的开发者,他们带来的优质应用,就对用户产生了较高的吸引力,反过来也增加了开发者的收入,形成了良性循环;同时,这也是从iTunes音乐商店继承而来的封闭模式,不仅遏制盗版,还有极为方便的端到端一条龙服务,可以说,封闭也是苹果的一个重要财富。虽然iOS上也可以破解,也有盗版(就像iTunes和iPod也可以听盗版音乐一样),但是只要条件优良,并且提供了一条方便的付费渠道,那么会有很多人愿意在上面消费。
除了受欢迎的AppStore,我本人觉得iPhone还有另外两个闪光点——第一点,因为软硬件结合很紧密的关系,所以iPhone运行效率很高,耗电量也较低,也因此待机能力很有保障,作为一款“手机”,这让人觉得安心(不过上网、运行应用的话, iPhone的续航没有明显优势,因为它的电池容量是偏低的);第二点,从黑莓那里学来的推送功能很到位,推送使得你“不用打开软件也能收到消息”,收取QQ消息或者邮件就如同收取GSM短信一样自然和方便,各种网络通讯软件真正在手机上扎了根。尤其这第二点,虽然从逻辑上看,它更像是伪后台机制的弥补措施,但它的效果确实拔群和革命性的。
iPad和iPhone相比,低耗电量和推送功能对iPad的意义并不大,iPad是个玩具,人们在iPad上能实现的绝大多数功能,就是各种娱乐和消遣,因此,如果没有了AppStore,它几乎分文不值。
这里顺便牵扯一个“定义”问题,国内媒体经常把安卓平板和iPad统称“平板电脑”,既“Tablet”的翻译;但是到了中文环境下,用 “平板电脑”来形容iPad我觉得并不合适,因为在乔布斯的定义里面,iPad是有别于“电脑”的,个人电脑应该是一个“数字中枢”,而iPod、iPhone、iPad、数码相机等各种数字设备,则是这个中枢的附属——在“中枢”上进行较为复杂的工作,而在附属设备上你以一个更简单的形式浏览、查阅你的成果——P351,确实iPad也缺少了太多一台电脑应有的功能;这和软件上可以轻松进行文件转移,硬件上可以接鼠标、键盘、U盘甚至网线的安卓平板不应该相提并论,所以我更主张把iPad称为“平板”,而安卓的平板则既可以使用“平板”的称谓,也可以使用“平板电脑”的称谓。
说到iPhone和iPad,不得不说一下多点触摸屏。
时至今日,依然有人认为,多点触控技术是苹果发明的,或者说,是苹果最先将其商业化的——既然我这样说了,那么你肯定已经知道——其实不是这样的。
其实这不应该是什么秘密,连维基百科“多点触控”词条,都清楚写着,该技术最早发明者是Fingerworks,而该公司后被苹果收购[xix]。
在那个时候,多点触控技术已经比较成熟,包括苹果在内,也还有Fingerworks、微软、三菱等公司能拿得出成果,而且,Fingerworks当时已经发布了应用了多点触摸技术的“多用途触控板”(中文版《乔布斯自传》在这里将其翻译成“平板电脑”,这是错误的)。
而苹果是怎么获得多点触控技术的……这个有好几种说法。
1 乔布斯说,他为了在iPad上实现多点触控而让苹果工程师花了6个月自行研发的,而后却考虑先用在了iPhone上(你信吗?反正我不信)。
2 乔尼·艾弗说,他的队伍先在平板电脑触摸板上实现了多点触控,并有意将其实现在电脑屏幕上,乔布斯看中了这个技术,想用它解决iPhone设计上的屏幕问题,该技术后来同样被用到了iPad上。
3 网上说,苹果通过收购Fingerworks而获得。
4 网上也有说,最早苹果是模仿Fingerworks而研制成功了,但是后来通过收购Fingerworks来获得其专利。
而Fingerworks两个创始人曾经这样比较苹果和Fingerworks的多点触控技术:“一个显著的区别是,iPhone上的是触摸屏,而Fingerworks做的只是触摸板,我想说的只有这么多。尽管二者很相似,但苹果把它实现在一个显示屏上,相比Fingerworks是又进了一步。[xx]”
他们在被苹果收购后,已经不再销售其产品,转而到处为苹果打专利官司,只要是应用了和苹果类似的多点触控技术的手持产品,全都在他们的攻击之列;我想他们已经不可能说出对苹果不利的话来了。
好吧,真的是众说纷纭,我们已经很难分辨谁说的更接近事实,以下是我个人综合了各种可靠资料而总结的:
多点触控技术的历史可追溯到1982年,但是到了1999年才实用化,Fingerworks率先开发出了多功能触摸板,兼具触控板、键盘功能,并支持手势功能(例如标志性的Pinch To Zoom)[xxi]。
2001年,微软开发使用触控笔的平板电脑,乔布斯偶然得知——P433
2002年,微软的触控笔平板电脑发布,但遭到失败
2003年,苹果悄悄进行着“多点触摸屏”平板电脑的研发,但因技术限制,项目并不顺利[xxii]
2004年底,苹果与摩托罗拉合作生产一款音乐手机,但是乔布斯很反感摩托罗拉的设计,于是秘密启动了“Project Purple”项目,高度机密,内容是仿iPod设计一款带拨盘的音乐手机,但如何用类似iPod的那种拨盘来进行拨号,这个界面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P432
2005年上半年,苹果收购了Fingerworks,连同其多点触控专利——P434
2005年底,艾弗将他团队里的多点触摸板技术演示给乔布斯,并告知他正在研究多点触摸显示屏。乔布斯看好多点触摸屏技术,并觉得它应该先用到iPhone上来解决手机界面问题,于是启动了“Project Purple 2”项目,内容是研制带多点触摸屏的手机,既后来的iPhone——P434 ,而平板电脑项目搁置
2006年中,经过了6个月的试制,Project Purple决定砍掉,Project Purple 2全力进行
2007年 iPhone发布,之后重启“多点触摸屏平板电脑”项目,既iPad
2010年 iPad发布
——苹果收购Fingerworks的时间点真是很暧昧,你跟我说苹果没有“借鉴”Fingerworks,打死我都不信。如今,我们在各种多点触摸屏、触摸板上习以为常的双指缩放,双指滚屏、双指旋转等手势动作,事实上就是来自于Fingerworks当年发布的多功能触摸板,苹果之所以在多点触控上很快取得先机,正是因为Fingerworks已经有了多年的研发。
FingerWorks的多点触控产品
说到苹果,就不得不说下安卓,因为乔布斯对安卓有莫大的敌意。这也不是毫无理由的,谷歌的CEO埃里克•施密特曾经是苹果的董事,当谷歌发布自己的安卓手机后,施密特就退出了苹果董事会——似乎谷歌剽窃了苹果,这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实际呢?
我们所熟悉的iPhone的研发始于2005年底的“Project Purple 2”计划[xxiii],就算把废案“Project Purple”算上,也只能追溯到2004年[xxiv],而且这个计划高度机密,一直到2005年,苹果委托摩托罗拉开发的音乐手机ROKR失败之前,苹果的董事们,包括那位谷歌CEO,事实上对iPhone都是毫不知情的。
我们再来看看安卓,谷歌对安卓系统的研发始于2005年8月[xxv],与iPhone似乎差不多,然而,若把安卓的原所有者——名不见经传的“安卓公司”被谷歌收购之前的研发也算上,那安卓的研发可以追溯到2003年![xxvi]
当然,当年的安卓非今日之安卓,不过就这点来说,iPhone也是一样。总不能说iPhone发布后,安卓才急急忙忙在半成品基础上有样学样地安装上触摸操作、大屏显示等功能吧?事实上这里还有段轶事,网上可以搜索到两个略有不同的故事[xxvii][xxviii],详情可以自己搜索安卓原型机sooner和dream。其中,Sooner是确实地因为iPhone的发布而未曾面世就黯然消逝的安卓最早的原型机,它整体设计较为接近当时的黑莓,是台非触屏的全键盘机。而争议焦点是dream型(即后来的G1,多点触屏+全键盘)的设计是在iPhone发布之前呢,还是iPhone发布之后?这个话题的论证待有空再说吧。
安卓第一次揭开面纱是在2007年底的第一届“开放手机联盟”大会[xxix],不过苹果的动作更快,当年年初就发布了iPhone,“现实扭曲力场”效果拔群;但是根据乔布斯历来的风格,发布会的时候,应该只有一个仓促赶工完成的半成品而已。
和苹果发布的是“手机+系统”相比,谷歌发布的只是一个“系统”,但是,安卓系统具有相当大的开放性和可塑性(虽然最初是为手机和平板而开发,但它理论上可以应用在任何一种电子设备上面[xxx],比如现在已经面世的安卓相机、安卓电视,和未来的谷歌眼镜),它能够让用户和制造商都拥有更多选择并释放更多创新,这点和iOS截然不同。比如,早期版本的安卓并不支持蓝牙和视频通话,但是,却有些第三方开发者通过对系统进行定制,而对蓝牙和视频通话提供了支持[xxxi]。
安卓和iPhone最冲突的一个地方,应该是多点触摸屏了,较早的时候,应该是为了回避与苹果的专利冲突,即便安卓原生支持多点触控,但是在系统内核里关掉了这个功能[xxxii],于是,有相当一段时间,美国内部连一部支持多点触摸的安卓手机都没有。例如全球第一部安卓手机,HTC T-Mobile G1,就是一台单点触控+全键盘手机。但是后来,苹果的多点触控专利于2011年4月被美国商标与专利管理局取消[xxxiii]。
安卓原生支持多点触控这点是毋庸置疑的,最早是一名叫RyeBrye的黑客通过对G1的安卓核心进行修改,而实现了多点触控,但是大多数人,哪怕是大多数黑客,都难以再现他的鬼斧神工,不过他起码证明了G1在硬件上是支持多点触摸的,这吸引了越来越多的黑客去挖掘安卓的潜力。
很快,就有人发现,根本不需要对核心进行修改,G1的屏幕驱动里面已经有了多点触控的语句,但不知为何却被跳过和无视了,通过重新编写控制屏幕行为的驱动语句,可以让G1支持多点触控。[xxxiv]
我认为,过于开放和过于封闭都不可取,不过在未来方向上, Android比iOS潜力更大,安卓已经开始解决过分碎片化所导致的某些问题,但是iOS却无法轻易变得开放,因为苹果产品有一个特点:软件、硬件都是互相为对方而设计的,结合紧密,因此运行效率很高,耗电也低,若iOS不是一个封闭的系统,是很难做到这点的。
一个封闭的系统唯一能够保持和“潮流”站在一起的方法,就是引领潮流,但潮流之所以成为潮流,就是它不会永远跟着你。
有人说,iOS也是可以开放的,通过越狱。是的,开发越狱的黑客,以及为越狱版iPhone和iPad开发软件的程序员,真心是苹果疆土上的自由战士。但是,你会发现,苹果的封闭是有他道理的。例如,iOS的后台管控很严格,推入后台的近程既停止运行,既iOS的“伪后台”特性,这是实现低耗电和高流畅的重要特性,但是在早年QQ的推送服务还很不给力的时候(平均延迟2~3分钟),有人为了实现QQ信息的实时接收,而给越狱机器安装了backgrounder或者类似插件,使iOS实现了真后台,同时可以有多个App在运行——副作用就来了,iPhone的配置并不高,本来就是为了运行单个App而准备的,强行运行多个App,就使得机器发生卡顿,失去了流畅,耗电量也急剧升高,而且还存在白苹果的风险——要这样你还不如用安卓去呢?
不过我也并不反对越狱,想怎么使用手里的苹果设备,完全是个人的自由。越狱后,系统权限交给了你,如何在功能性、流畅性、耗电量和稳定性之间权衡,也变成你的责任了。
第一部安卓手机,HTC T-Mobile G1
人们在比较安卓和iOS的时候,很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用户体验”,尤其是苹果的“完美用户体验”,真的吗?
我认为,“用户体验”的主体是“用户”,因此,一百个人就有一百种用户体验,不同人有不同的价值观,怎么可能存在一个共同的“完美”标准呢?
不过,大多数手机用户不愿意花精力去校调手机,拿起来就能用的最好,因此,当手机不太稳定的时候,他们无法自行排除故障,对他们来说,如病娇一般的安卓,其用户体验估计是不好的。
但也有一群用户,相对更具有极客精神,即便软件出现异常状态,他们也能及时意识到和进行排除,那么iOS对他们来说就不是襁褓,而是枷锁,在安卓平台下,他们可以让系统发挥出远超过iOS的力量,对他们来说,安卓的体验虽不能说很优秀,但却比iOS更舒服。用开跑车来比喻,高手不使用自动刹车辅助、防侧滑辅助、动力自动分配等辅助功能,因为开着这些玩意儿,是难以做出帅气的飘移动作的。
苹果产品,继续用电吹风来比喻,我想这就是一个无法调整温度和风量的电吹风——预设的风量、温度组合,被认为是最“完美”的一个组合,于是苹果不允许消费者乱动风量和温度设定——这就是苹果所谓的“完美”,真的和你心目中的“完美”是吻合的吗?科幻作家Cory Doctorow曾经这样批判iPad:
“它的设计中融入了很多周到的想法和精巧的元素,但是也有对其主人显而易见的轻蔑。给你的孩子们买一部iPad并不会使他们认识到世界是要你们去剖析与重组的。它会吿诉你的后代,即使是换电池这样的事情你也必须要留给专业人员去做。”(——摘自《自传》P515)
但是,如果你已经习惯只使用它所提供的功能,你的满意度也会很高,因为苹果虽然能做的事情不像安卓那么多,但它能够把那些事情做的很好;如果你对苹果设备的要求就和它所能提供的一样多,那么我想,对于苹果来说这就是“完美用户体验”了。
至于安卓产品,只能说,它的瑕疵和苹果不一样,苹果的瑕疵比较“隐性”,而安卓的瑕疵则较为“显性”,后台吵闹,影响了流畅、耗电,加上软件信息没有推送,这些毛病都是肉眼可见的,你很难说它符合某种“完美”标准;
但是,如果你有能力无视、克服,甚至解决这些安卓的小脾气,那么安卓平台的自由度肯定也能够给你带来很高的满意度,或许,有些人就是具有类似乔布斯那种强烈的控制欲,拒绝将系统控制权交给用户的苹果精神自是他们所不容的。
当然,选择安卓还是iOS,完全看个人需求,不存在一个绝对的标准;选择了iOS,与好看、流畅、稳定的系统相伴的,自然就有较为封闭的操作环境;而选择了安卓,那么除了开放的系统环境,你同时接受的自然就有较为一般的感官体验和稳定性。
“眼前一亮”不再?
从iPhone4S的发布开始,人们总是说,乔布斯走了之后,苹果的创意没有了,现在的iPhone没有了那种让人“眼前一亮”的感觉。
我不这么认为!
就拿iPhone做例子,iPhone到iPhone3G、iPhone3GS、iPhone4、iPhone4S、iPhone5,每一次换代,除了软硬件各种更新,CPU、内存、屏幕分辨率、网络功能外, iPhone里面一直在增加新的功能。
3G: 支持3G网络,耳机线增加了线控
3GS: 屏幕可旋转锁定、增加语音控制、线控上增加了麦克风、增加磁力感应器、支持多任务、支持家庭媒体分享、支持录像拍摄功能
4: 增加陀螺仪、前置摄像头、Facetime、“视网膜屏”
4S: 变为双核心、增加Siri、支持蓝牙4.0、支持双模(咱国内很流行,国外比较稀罕)、增加iCloud、摄像机增加图像稳定、人脸识别功能、可用音量键作快门
5: 地图支持导航、EarPod和“两面皆可插”的闪电接口开创设计、摄像机支持环拍功能……
我对数码产品有较大的兴趣,因此,看了这个冷冰冰的功能单子我是可以“眼前一亮”的。
但是,对于更大多数人来说,上面这坨文字似乎毫无重点和闪光点,更何谈“眼前一亮”了;
是的,需要有一个人,用激昂的方式,把它们给“转换”成容易懂、并且激动人心甚至煽动人心的陈述方式,才能让大家“眼前一亮”,这就是“营销”的必要性,这正是乔布斯所擅长的;当然,他尤其精于此道,他最擅长的就是把500的东西给说成1000的,但是“只”卖你800,卖家乐意,买家愿意,双方都得到了满意。
现在的苹果,技术基本上依旧优秀如往日,但没有了乔布斯的营销本事,500的东西只能给你说成700的,但是依旧卖你800,这效果自然截然不同。
知道了吧,让你们“眼前一亮”的其实并不是苹果产品的功能和设计;金子没人擦拭也不会发光,而经过乔布斯的天才营销,金子却能发出钻石的光辉,闪瞎你没商量;次次“改变世界”(笑),饥饿营销玩的风生水起。苹果的“视网膜”屏,仅仅是密度较高的液晶屏而已,技术上既无跳跃,也不算质变,但是引入了一个“视网膜”的噱头,却能让那么多人引以为傲,宛如未来科技穿越时空。
送长辈,黄金酒?基于类似的原因,iPhone和iPad在国内可谓是“送礼佳品”。
当然,营销是是必要的,卖家多赚了钱,买家多得了满意,这种“增值”是好事;
但是这种营销有一个副作用——某些不懂“创新”但是想“创新”、没“个性”但是渴望“个性”、没“品味”但是想要有“品味”的人们得到了救星——苹果,就像毒品一样,离不开了。
人们现在对iPhone5和苹果的批评很大,最大的批评就是苹果已经失去了原先的创新能力,iPhone5相对iPhone4S仅仅是增量升级,没有大的质变。
敢问了,iPhone虽然是横空出世,但是它的后续升级,有多少是苹果首创的呢? Smart cover是吗?多点触摸是吗?重力感应是吗?Facetime是吗?iMessage是吗?iCloud是吗?这些都是别人现成的服务和功能,被苹果引进和改进,再经过了乔布斯的重新包装;你或许未曾用过原装货,但是对苹果来说,这和“增量升级”有很大差别吗?
换一个说法,iPhone5最大的变化就是变长了、轻薄了、接口变了。对于变长,你不觉得,高清时代的手机,使用16:9的屏幕比例是极为正常的吗?早该这样了!而轻薄化,要知道iPhone4S已经非常轻薄了,再继续轻薄化,其中难度绝不是用刨刀推掉一层皮那么简单,苹果对产品内部空间一直是很抠门的。至于接口,你难道不觉的对于小型数据接口而言,“正反皆可插”是一个非常必要的设计吗?你难道没有过拿着Micro-USB和Mini-USB死活捅不进去的时候?
乔布斯离开了,人们纷纷说,苹果的创新力不在了,加上切实发生的几次产品质量问题,似乎苹果没了乔布斯就不灵了。
我相信这是极大多数人的看法。
毕竟,相似的历史就摆在前面;苹果把乔布斯开除后,状态开始下滑,把乔布斯请回来,立马翻身成为市值全球第一的公司,然后乔布斯离去了,状态又开始下滑。
虽然这其中存在着莫大的巧合,但是,有没有乔布斯,对苹果来说确实是巨大的差别。
乔布斯能给苹果带来什么?
① 优秀的产品设计。来源于他的美学,但,这是可替代的,例如现在就是共同设计了iMac的艾弗在管。
② 高效率的决策。来源于苹果公司特殊的管理结构,由乔布斯建立起来的一个颇有“人治”风范的管理结构,而更根源的,是他强烈的控制欲。在美国,这样的管理结构估计很难复制,也很难替代。
③ 高效的激励。来自他的“现实扭曲力场”,而且他对于个人利益并不是很执着,因此“现实扭曲力场”对苹果来说是个财富。具有强烈气场和感染力的领导人绝对不罕见,但是乔布斯能够轻易看透人心、操纵人心,这让他的激励本事又是更上了一层楼。
④ 高超的营销手段。同样来源于他的“现实扭曲力场”,这理论上是可替代的,营销大师并不罕见,但是乔布斯已经成为了苹果的招牌,一时半会儿也是很难有替代者的。
⑤ 孤注一掷的勇气。对消费者和产业来说,较高的企业活力是好事,只不过,投资者和企业本身未必经得起这种折腾,其他企业是到困境了才不破不立,乔布斯就算活得好好的也能够把全部身家赌进去。我想这绝对是无可替代的。
或许,乔布斯给苹果带来的这些财富,有好些都是可以一定程度上进行替代的,但是,要同时具有这几项本事,我想世界上再没有第二个人了。
你可能发现了,②~⑤都无法替代或者很难替代,唯独①产品设计却是可以替代的。人们赞美乔布斯的时候,不都是从产品设计开始的吗?我觉得这是个误区,这恰恰是他给苹果带来的财富里面,份量最轻的。
假设苹果在2005年的时候没有乔布斯,而我们穿越时空把iPhone的设计图交给苹果,你觉得iPhone会问世吗?断然是不会的!光充满冒险的全触屏设计就通不过了。
就算产品过了“问世”一关,如果没有乔布斯的营销,那么iPhone会有今日之辉煌么?对比一下iPhone5的发布,它屏幕比例调整到HD,是好事,但人们却更多地拿它“仅仅是加长了”开刷它;它更加轻薄了,但人们用iPhone5被人一屁股坐弯了的图来数落它;它更换了革命性的数据接口,人们就抱怨旧的接口不能用了。
对苹果来说,乔布斯的营销不仅仅是增值,他知道如何突出自身闪光点(在我看来,从大信封里拿出Macbook Air的瞬间是乔布斯诸多成功的营销中,最闪亮的一刻),并且专注其上。
是的,或许乔布斯有很多毛病、很多不足,但是唯独在“苹果”这家企业里,他是不可或缺的。(当然,换了别的企业,有了乔布斯也未必是好事)
既然乔布斯无可替代,乔布斯时代的苹果所走的路线也很难或者不可复制,那么你要乔布斯接班人怎么办?我觉得,库克做的其实是正确的事情。坚持走乔布斯那种大起大落的路线,但是缺少了乔布斯的统率力和说服力,你认为苹果有活路吗?
乔布斯的成功伴有太多的限制条件,不可复制,我们没必要成为乔布斯,也不必要成为乔布斯,但是只要他身上“真正”的闪光点得起一二,我想都是大有益处的。
{
我们的任务是读懂还没落到纸面上的东西。
你完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因为你并没有意识到它是不可能完成的。
他们就是一帮白痴,根本没有意识到电脑的巨大潜力。
他后来的巨大成功,并非因为在苹果的下台,而是下台后华丽的失败。
“谈生意”,他与生俱来的强硬态度绝对是个优势。
大家为了一点点蝇头小利而争的头破血流的时候,确实需要有一个人站出来。
金子没人擦拭也不会发光。
}
<End>
[i] http://www.folklore.org/StoryView.py?project=Macintosh&story=90_Hours_A_Week_And_Loving_It.txt
[ii] http://gagne.homedns.org/~tgagne/contrib/EarlyHistoryST.html
[iii] http://folklore.org/StoryView.py?project=Macintosh&story=A_Rich_Neighbor_Named_Xerox.txt&topic=Microsoft&showcomments=1#comments
[iv] http://en.wikipedia.org/wiki/History_of_the_graphical_user_interface#Microsoft_Windows_.2816-bit_versions.29
[v] http://en.wikipedia.org/wiki/Windows_1.0
[vi] http://www.thocp.net/companies/microsoft/microsoft_company.htm
[vii] http://en.wikipedia.org/wiki/Windows_1.0
[viii] http://lowendmac.com/orchard/06/apple-vs-microsoft.html
[ix] http://en.wikipedia.org/wiki/Apple_Computer,_Inc._v._Microsoft_Corporation
[x] http://www.theoligarch.com/microsoft_vs_apple_history.htm
[xi] http://gagne.homedns.org/~tgagne/contrib/EarlyHistoryST.html
[xii] http://en.wikipedia.org/wiki/Tiling_window_manager
[xiii] http://www.digibarn.com/friends/curbow/star/retrospect/
[xiv] http://en.wikipedia.org/wiki/Pixar#Early_history
[xv] http://www.buzzle.com/editorials/4-26-2005-69111.asp
[xvi] http://pixarblog.com/pages/history.html
[xvii] http://en.wikipedia.org/wiki/Pixar
[xviii] http://en.wikipedia.org/wiki/Smartphone#iOS
[xix] http://en.wikipedia.org/wiki/Multi-touch
[xx] http://www.engadget.com/2007/01/22/some-iphone-touchscreen-roots-splained-by-fingerworks-inventors/
[xxi] http://marypcb.livejournal.com/393543.html
[xxii] http://www.engadget.com/2007/01/22/some-iphone-touchscreen-roots-splained-by-fingerworks-inventors/
[xxiii] http://en.wikipedia.org/wiki/IPhone_(original)
[xxiv] http://en.wikipedia.org/wiki/IPhone
[xxv] http://en.wikipedia.org/wiki/Android_(operating_system)#History
[xxvi] http://en.wikipedia.org/wiki/Android_(operating_system)#History
[xxvii] http://bgr.com/2013/12/19/original-iphone-android-story/
[xxviii] http://bgr.com/2013/12/20/iphone-sooner-dream-story/
[xxix] http://en.wikipedia.org/wiki/Android_(operating_system)#History
[xxx] http://en.wikipedia.org/wiki/Android_(operating_system)#History
[xxxi] http://en.wikipedia.org/wiki/List_of_features_in_Android
[xxxii] http://en.wikipedia.org/wiki/List_of_features_in_Android
[xxxiii] http://www.scribd.com/doc/66447722/Multi-Touch-Trademark
[xxxiv] http://openhandsetmagazine.com/2009/01/the-story-of-multitouch-on-android-g1/